和县城西片区(2021)-01号地块开发项目配套道路-学知路(历阳西路-土街)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4 浏览次数:92
一、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和县城西片区(2021)-01号地块开发项目配套道路-学知路(历阳西路-土街)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JG2026-Z21-020
二、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9月9日9时00分”。
2.招标文件三章“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报价合理性评审:在投标报价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了说明及证明材料但评委会不予认可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未达到“技术部分”满分值的70%;
(2)投标人“商务部分”得分,未达到“商务部分”满分值的70%;
注:所有投标人均未满足该条件,则按照“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的前3名的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
3、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根据符合进入计算的投标人数量情况,去除一定数量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具体为:
(a)当投标人数量≤5,去除0个最高和0个最低投标总报价;
(b)当5<当投标人数量≤10,去除1个最高和1个最低投标总报价;
(c)当10<当投标人数量≤20,去除2个较高(即最高和次高)和2个较低(即最低和次低)投标总报价;
(d)当20<当投标人数量≤30,去除3个较高(即最高和次高和次次高)和3个较低(即最低和次低和次次低)投标总报价;以此类推。
注:在最高和次高和次次高....、最低和次低和次次低....中,报价相同的,一并去除。例:报价由高至低依次为100、100、90、80、70....55、50,则:按以上(b)情形时,去除100、100、50;按以上(c)情形时,去除100、100、90、55、50。
4、以通过初步审查和报价评审要求(即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1-3项)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E。有效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E的,得满分60分。
现修改如下:
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公告中列明的相应费用最高投标限价的88%(合同估算价,此处计算结果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无效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
2、报价合理性评审:在投标报价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了说明及证明材料但评委会不予认可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未达到“技术部分”满分值的70%;
(2)投标人“商务部分”得分,未达到“商务部分”满分值的70%;
注:所有投标人均未满足该条件,则按照“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的前3名的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
4、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根据符合进入计算的投标人数量情况,去除一定数量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具体为:
(a)当投标人数量≤5,去除0个最高和0个最低投标总报价;
(b)当5<当投标人数量≤10,去除1个最高和1个最低投标总报价;
(c)当10<当投标人数量≤20,去除2个较高(即最高和次高)和2个较低(即最低和次低)投标总报价;
(d)当20<当投标人数量≤30,去除3个较高(即最高和次高和次次高)和3个较低(即最低和次低和次次低)投标总报价;以此类推。
注:在最高和次高和次次高....、最低和次低和次次低....中,报价相同的,一并去除。例:报价由高至低依次为100、100、90、80、70....55、50,则:按以上(b)情形时,去除100、100、50;按以上(c)情形时,去除100、100、90、55、50。
5、以通过初步审查和报价评审要求(即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1-3项)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E。有效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E的,得满分60分。
招标人:和县和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和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8月24日
一、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和县城西片区(2021)-01号地块开发项目配套道路-学知路(历阳西路-土街)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JG2026-Z21-020
二、澄清、修改内容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9月9日9时00分”。
2.招标文件三章“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报价合理性评审:在投标报价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了说明及证明材料但评委会不予认可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未达到“技术部分”满分值的70%;
(2)投标人“商务部分”得分,未达到“商务部分”满分值的70%;
注:所有投标人均未满足该条件,则按照“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的前3名的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
3、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根据符合进入计算的投标人数量情况,去除一定数量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具体为:
(a)当投标人数量≤5,去除0个最高和0个最低投标总报价;
(b)当5<当投标人数量≤10,去除1个最高和1个最低投标总报价;
(c)当10<当投标人数量≤20,去除2个较高(即最高和次高)和2个较低(即最低和次低)投标总报价;
(d)当20<当投标人数量≤30,去除3个较高(即最高和次高和次次高)和3个较低(即最低和次低和次次低)投标总报价;以此类推。
注:在最高和次高和次次高....、最低和次低和次次低....中,报价相同的,一并去除。例:报价由高至低依次为100、100、90、80、70....55、50,则:按以上(b)情形时,去除100、100、50;按以上(c)情形时,去除100、100、90、55、50。
4、以通过初步审查和报价评审要求(即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1-3项)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E。有效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E的,得满分60分。
现修改如下:
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公告中列明的相应费用最高投标限价的88%(合同估算价,此处计算结果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无效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
2、报价合理性评审:在投标报价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了说明及证明材料但评委会不予认可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未达到“技术部分”满分值的70%;
(2)投标人“商务部分”得分,未达到“商务部分”满分值的70%;
注:所有投标人均未满足该条件,则按照“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的前3名的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
4、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根据符合进入计算的投标人数量情况,去除一定数量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具体为:
(a)当投标人数量≤5,去除0个最高和0个最低投标总报价;
(b)当5<当投标人数量≤10,去除1个最高和1个最低投标总报价;
(c)当10<当投标人数量≤20,去除2个较高(即最高和次高)和2个较低(即最低和次低)投标总报价;
(d)当20<当投标人数量≤30,去除3个较高(即最高和次高和次次高)和3个较低(即最低和次低和次次低)投标总报价;以此类推。
注:在最高和次高和次次高....、最低和次低和次次低....中,报价相同的,一并去除。例:报价由高至低依次为100、100、90、80、70....55、50,则:按以上(b)情形时,去除100、100、50;按以上(c)情形时,去除100、100、90、55、50。
5、以通过初步审查和报价评审要求(即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1-3项)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E。有效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E的,得满分60分。
招标人:和县和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和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