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9 浏览次数:26
招标公告信息
一、招标编号:皖E0-18-2025-0148
二、项目名称:和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和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安徽和州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302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和城7个片区进行改造涉及394栋楼2161户。建设内容主要为:外立面出新,道路及绿化提升,雨污分流改造,消防改造,新建停车位、非机动车车棚、充电桩、监控、路灯等公共设施改造,不涉及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变化。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统一代码:2506-340523-04-01-915676。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1250.00万元。
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300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组成。)
八、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九、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2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合计总工期24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负责施工内容的投标单位注册。
(2)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负责施工内容的投标单位注册。
3、拟派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负责设计内容的投标单位注册。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本项目施工内容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本招标公告中的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含牵头人)根据分工情况均应具备招标公告中的相应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须为负责设计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在负责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5)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均须为中小企业。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
8、业绩要求:无。
9、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10、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11、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
十一、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为设计工作开展的勘察、测绘、物探等)、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以及配合街道、社区完成改造后的小区居民满意度调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本次招标所列范围内各小区的实地勘察、测绘、物探、编制改造设计方案及方案审查、组织设计征求意见会、方案公示、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工作;
(2)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3)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及安装:改造工程所涉及到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作等。
(4)配合街道、社区完成改造后的小区居民满意度调查。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9日17时30分,登录安徽和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ahhzkg.com/)上发布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安徽和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工,0555-3868710。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和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ahhzkg.com/)上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302号和州控股大楼五楼。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1日9时00分。
4、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
4.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文件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302号和州控股大楼五楼。
4.2供应商需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5、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9日17时30分
2、费用支付:0元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十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和州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302号
邮编:2382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杨工
电话:13053210125
招标公告信息
一、招标编号:皖E0-18-2025-0148
二、项目名称:和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和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安徽和州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302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和城7个片区进行改造涉及394栋楼2161户。建设内容主要为:外立面出新,道路及绿化提升,雨污分流改造,消防改造,新建停车位、非机动车车棚、充电桩、监控、路灯等公共设施改造,不涉及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变化。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统一代码:2506-340523-04-01-915676。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1250.00万元。
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300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组成。)
八、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九、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2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合计总工期24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负责施工内容的投标单位注册。
(2)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负责施工内容的投标单位注册。
3、拟派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负责设计内容的投标单位注册。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本项目施工内容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本招标公告中的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含牵头人)根据分工情况均应具备招标公告中的相应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须为负责设计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在负责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5)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均须为中小企业。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
8、业绩要求:无。
9、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10、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11、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
十一、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为设计工作开展的勘察、测绘、物探等)、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以及配合街道、社区完成改造后的小区居民满意度调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本次招标所列范围内各小区的实地勘察、测绘、物探、编制改造设计方案及方案审查、组织设计征求意见会、方案公示、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工作;
(2)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3)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及安装:改造工程所涉及到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作等。
(4)配合街道、社区完成改造后的小区居民满意度调查。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9日17时30分,登录安徽和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ahhzkg.com/)上发布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安徽和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工,0555-3868710。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和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ahhzkg.com/)上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302号和州控股大楼五楼。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1日9时00分。
4、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
4.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文件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302号和州控股大楼五楼。
4.2供应商需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5、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9日17时30分
2、费用支付:0元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十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和州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302号
邮编:2382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杨工
电话:13053210125

